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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学术文献

【研究中心】李齐广:一房二卖与诈骗罪

在一房二卖的场合,如果甲将房产登记在丙的名下,而且丙是善意取得的场合,当然这里善意取得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此时丙获得了财产,并不存在财产损失,故而甲对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又由于丙并不具有处分乙的财产的权限与地位,因而也不可能成立以丙为受骗者,乙为被害人的三角诈骗。当然,在丙是恶意的场合,则有可能与甲构成侵占罪的共犯。...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

股权收购特殊重组业务相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扩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范围,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股权收购比例从75%降为50%。...

关于产权的理论

现代调解制度是以自由、效率为其价值取向的,并以市场经济为其生存土壤;美国、德国等国家的民事诉讼中都有各具特色的调解或和解制度;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应当予以完善。...

共有物分割之诉审理的若干问题

在民法上,共有物的分割判决可以直接导致物权变动,无须进行公示,即不动产无须登记,动产无须交付。[1]人民法院如何正确作出分割共有物的判决,取决于共有物分割之诉的适当审理。在我国民事诉讼上,共有物分割之诉是一种诉讼案件,[2]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但是,共有物分割之诉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案件审理也存在着特殊之处。本文试就共有物分割之诉审理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加以探讨,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蔡立东:用益物权的生成机制 | 中国社会科学

用益物权的生成机制关涉物权制度的架构和容量,蕴含着物权法理论创新的巨大潜能。就解释民法典颁行前的我国用益物权制度而言,“嫁接式具体权能分离说”进行了有益的理论探索,但其未能超越既成“权能分离说”的固有范式,亦无法摆脱该范式的内在缺陷。民法典丰富了用益物权的种类,提供了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和共享土地等要素资源的法实现方案。...

北京高院判决为何被美国纽约法院不予执行?丨万邦仲裁

美国纽约州纽约县高等法院就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一案作出判决,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115号民事判决不予执行,理由是中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整体不符合美国正当法律程序要求。...

通过银行进行委托贷款的行为如果具有反复性、经常性的营业目的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应受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制。案涉贷款资金出借方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案涉《借款合同》无效。...

最高检指导案例:不得直接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债务人张X与债权人魏X发生借款合同纠纷。2012年,法院判决张X偿还魏X35万元,魏X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院: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处理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时,应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协议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而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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