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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房屋的行为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

信息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新疆分公司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2-12-06 15:30:58  

纳税人接受建房单位委托,为其代建房屋的行为,应按“经纪代理服务”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其向委托方收取的代建手续费。这里所指的代建房屋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委托方的名义办理房屋立项及相关手续;

(二)与委托方不发生土地使用权、产权的转移;

(三)与委托方事前签订委托代建合同;

(四)不以受托方的名义办理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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